财政部发文:更好落实中小企业财税支持政策

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有生力量,是现代化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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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有生力量,是现代化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。近年来,中小企业呈现“量质齐升”的发展态势。在数量上,据统计截至2022年末,中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已超过5200万户,比2018年末增长51%。在质量上,工信部已培育近9000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带动地方培育8万余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。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

一段时期以来,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。为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,近日财政部发布《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 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
《通知》要求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,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。及时足额兑现减税降费政策,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弱政策力度,确保把该减的税费减到位。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,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、扩大征收范围、提高征收标准,同时加强涉企收费管理,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收费项目。

《通知》要求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,保障中小企业融资需求。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,并提出各地区可结合实际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,提高贷款额度上限、贷款利率上限。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,加大对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支持,提升财政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质效。支持地方打造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,示范区可将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统筹用于支小支农贷款贴息、风险补偿等方面。

《通知》要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,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。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,抓紧向纳入支持范围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拨付资金。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,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,并给予定额奖补。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,按照市场化原则,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项目加大投资支持力度。

《通知》要求落实政府采购、稳岗就业等扶持政策。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,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,预留份额由30%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%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。支持中小企业稳岗扩岗,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。还将保障中小企业账款及时支付。

此外,《通知》还要求要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,帮助中小企业熟悉政策内容、了解申报程序,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财力状况,聚焦当地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,因地制宜出台进一步支持政策。

我国仪器行业仪中小企业为主,并且有着较多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在支持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中获益较大。《通知》的发布保障了各项财税政策的进一步落地,也将为国内的仪器厂商带来更有利的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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