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相关资料图)
近日,江苏省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印发《关于开展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促进综合医院(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)中医科标准化建设,要求到2023年底,100%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,开展中医药服务;三级医院每年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立项不少于1项;三年内全市建设不少于4家市级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医院创建单位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综合医院中医科的设置标准,要求为医院一级临床科室。设置独立的中医门诊,三级综合医院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,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2个。设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独立病区,综合医院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%,每床至少配备0.4名中医类别医师,每床至少配备0.4名护士。设置中医药综合治疗室,鼓励与其他科室成立并联合管理中西医结合病房。
《通知》要求,针灸室、推拿室、熏蒸室、艾灸室、中医综合治疗室设置符合国家、省标准规范,三级医院不少于3个治疗室,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治疗室,规模与医院中医药服务规模相适应。中医医疗技术目录覆盖率三级医院不低于40%,二级医院不低于30%。还提出设置符合标准的中药房和煎药室,综合医院常用中药饮片应在400种左右。鼓励医院将中医门诊、中医治疗室、中药房、煎药室、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等集中设置在同一区域,统一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,具备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功能,打造中医综合服务区。鼓励在综合服务区建设兼具诊疗和带教功能的名中医专家工作室。
服务能力提升方面,《通知》强调,建立中医专业参与的多学科会诊机制,坚持“中西医并重、中西药并用”,建立中医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业务合作的协调机制。中药饮片调剂应符合国家规范,中医临床科室中药饮片(不含中药配方颗粒)处方率大于60%,全院中药饮片处方占比逐步提升,鼓励提供中医传统诊疗服务。医院应建立鼓励中医药科研创新的机制,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创新评比制度,落实中西医相同的奖励政策。围绕重大疾病开展中西医协同科研,三级医院每年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立项不少于1项。
此外,《通知》提出,组织遴选部分基本条件好、服务能力优、发展潜力足的综合医院,打造成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医院创建单位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要求从体制机制保障、科室设置及人员配备、医疗服务能力、传承发展、示范引领及创新等五个方面制定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医院创建单位评比指标分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