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出台加快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意见

12月26日下午,《中共福建省委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下称若干意见)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福州举行。会上,福建

12月26日下午,《中共福建省委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下称若干意见)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福州举行。会上,福建省工信厅副厅长郭学军就政策的出台背景、主要内容、特点和亮点等进行解读和说明。福建省科技厅、财政厅、税务局、工商联及工信厅相关处室(单位)负责人,中央和省市有关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。

据悉,福建省民营经济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,从无到有,从小到大,从弱到强,已经成为最具活力、最具潜力、最具竞争力的经济成份,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。2017年民营企业贡献了福建省67%的GDP、70%的税收、73%的科技成果、82%的就业岗位,企业数占96.2%,呈现“67789”局面。民营企业拥有国家级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9家和409家,分别占全省的78%和92%。福建省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民营企业占全省的73%;在“新三板”挂牌的民营企业330家,占全省的99.4%;在海外上市的24家企业,全部是民营企业。

但当前民营企业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,如融资难融资贵、经营成本上升、政策执行不够到位、营商环境仍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。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2018年12月24日,福建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《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。

《若干意见》共分八个方面、25条,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基本经济制度,坚持国资、民资、外资一视同仁。力争经过三年努力,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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