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球观热点:美高院“拆台”或重创气候应对行动

当地时间6月30日,美国最高法院以6∶3通过裁决结果,限制美国环保署(EPA)限制发电厂温室气体排放的权力。此举在美国社会再次引发轩然大波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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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地时间6月30日,美国最高法院以6∶3通过裁决结果,限制美国环保署(EPA)限制发电厂温室气体排放的权力。此举在美国社会再次引发轩然大波,甚至引发联合国出面反对。笔者并非法律人士,不好过度评价美国高院的裁决过程,但这一结果对美国以至全球气候应对行动的影响的确不可估量。

根据媒体报道,美国最高法院判定,美国国会没有根据《清洁空气法》的一项条款授予EPA制定排放上限的权力。据悉,此案源于EPA于2015年敲定的清洁电力计划,该计划实施了时任总统的一项指令,即利用《清洁空气法》的一项辅助条款,通过强制要求现有的煤炭和天然气发电厂减少排放,来应对气候变化。最高法院表示,联邦机构在发布具有广泛经济和政治后果的法规时,应当取得国会明确授权,否则将视为无效。因此,这项裁决意味着,拜登现政府如果想对于企业实施全面的碳排放限制,就必须通过立法。显然,这大大阻碍了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。

目前,美国承诺在2030年前将碳排放量减少50%,并在2035年前实现无碳电网的目标。但如果在立法层面就陷入僵局,这一进程显然要迟滞不少。而从目前的气候变化现状来看,目前全球的环保政策只能算是亡羊补牢,其实施经不起一点耽搁。分析显示,如果没有遏制油井、汽车和发电厂排放温室气体的法规,以及旨在刺激清洁能源的税收优惠,现政府要实现环保目标几乎不可能。

此外,这一决定弱化了专业机构在专业领域内行使权力的能力,给整个国际环保事业都带来了不良影响。如美国民主党任命的大法官Elena Kagan所言,“法院任命自己——而不是国会或专家机构——为气候政策的决策者,我想不出比这更可怕的事情了。”作为专业机构,EPA应有权监管“分内之事”。

笔者认为,美国最高法院此举并不一定会大幅阻碍美国的气候行动进程。因为,至少在能化行业内,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是美国业界的共识。但是,这一决定给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事业开了一个坏头,让已经十分紧迫的全球环保事业多了一道掣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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